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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6日 异想天开 知识也能交易! 今天循着这三点一线的路从实验室走去饭堂的路上,跟实验室一位挚友聊起了P2P的东西,他论文就是做P2P的研究,向我抱怨没什么案例可以写,因为P2P现在都不能盈利,没有项目可以依托。
曾听说过当人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脑子会特别机灵,于是本猪在这个时候决定验证一下这个规例,冥思了一下come up with an idea:做一个基于P2P的知识交易系统吧!
知识能交易?
很玄?其实不玄,现在baidu、google不是有知识系统吗?“baidu知道”就是有人上去提问题,有人解决问题。当这个Q&A集合十分巨大的时候,就可以基本涵盖一般的问题了。但这个方式有缺点:答案不完善不专业、不能马上找到能够回答问题的人做深入的咨询、不能盈利。怎样才能让这种知识的交换能够成为交易呢?答案能够收敛得更快能有效呢?做个P2P的知识发布、搜索、交易系统!
技术层面的不说,就只说一个很基础的应用典型场景吧:比如现在我对怎样配置一个完整的基于eclipse的软件开发平台不知道应该怎样做(或者你可以想象你现在渴望有人马上能指点你一项技巧性、知识性很强的任务),我就登录这个“知识交易平台”(样子很像登录QQ,也能在平台里面做点对点聊天),进去了,就在搜索栏目敲入关键字,于是系统帮你搜索到了懂得eclipse的高手们(这些高手们都在自己的“能提供项”里面写上了eclipse),于是当时在线的eclipse高手们都列出来了!于是我可以选择他们的一个看起来顺眼的,问他指导我配置开发平台需要多少钱,来回几句谈好了钱,他实时指导我配软件,完了我在线付他钱。
呵呵,很异想天开的想法吧?当时本着饥饿的脑子,我还提出了很多诸如如何保证支付制度、保证提供这个“知识交易平台”的公司盈利、这种应用模式还能提供专家咨询组,提供专家公告栏等等等等,两人就这个异想天开的想法展开了热烈的讨论,并议定写入创业议程,进而怎样推出世界,那气势,是相当滴壮观!
吃饱喝足后,我就把这个idea抛到脑后了,没想到那位贤友竟真的很认真地调研起来,并准备在毕设论文里面以此作为依托展开技术框架…… 看来以后成为亿万富翁的肯定轮不到我,哈,也许他可以~
写着写着,忽然又发奇想,出于对公司的热爱,我又想到了P2P的一种可能的移动应用模式:现在很流行自助游啦,但怎样才能更快找到附近的饭店、酒店,怎样才能很快发现路上想同去某个景点的驴友们呢(团体优惠很重要哦)。移动P2P服务模式可以提供这样的服务。在手机装一个移动P2P服务软件(样子也像移动QQ),里面你可以搜索“长安街 酒楼类”,于是长安街的有装移动P2P服务软件的联网酒楼就列出来给你了(关门不营业的,或者已经不接受接入的就搜索不到了),于是可以订桌子,点菜;抢着吃完,继续搜索“故宫 组团 群”,哈!一堆已经建立起来的临时群体,里面都是在线的驴友,准备组团去故宫玩的,于是实时群聊,定了时间集合购团体票去了。如此如此的应用场景很多啦,都想不完的了。只是想到这里的时候又yy了一把,幻想自己成为创业富翁了,呵呵,是时候睡觉去了。 3月7日 随想 君子慎独 这句格言我最早看到它是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。那时候一个人在宿舍闲着无聊到处翻东西,看到舍友的闹钟上写着四个字:君子慎独。那位舍友不是小强,是谢子健。
语出《礼记·中庸》:所谓“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慎乎其所永闻。莫见乎隐,莫显乎微,故君子慎其独也。”作为儒家的一个重要理念,对于慎独的含义,《辞海》上解释为“在独处无人注意时,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”。 可见慎独是一种自律,是一种修养。
为什么独的时候要慎呢。道理很简单,独的时候似乎就不再受任何束缚了,自己心底里最强烈的愿望和行为都可以做出来。于是大至那些官员明星的私生活,小至我这些星斗市民的个人隐私,都属于独的范畴。因此想来,很多成功了又失败了的人,就是因为独的时候没有制约好自己的欲望,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行为,病毒就开始入侵,侵占了自己的幸福。有的人为私财而堕落,有的人为声色而放纵,有的人为安逸而消亡……
在“想做就做”的年代,为什么我还要说“君子慎独”呢…… 自己也搞不懂,也许就是自我反思而已吧,不过时不时反思一下,确实很有帮助的,学而不思则惘,思而不学则殆,你说呢? 3月2日 随想 发展中的交通规则 今天看到了两则本地的交通新闻,让我对这个准国际化大都市的国际化进程稍稍有了点意见。
第一条是这样的:春运高峰期,广州交警叔叔抽出警力,重点整治超载校车,例子是查处了一辆超载了两个小学生的40人大巴。例子所寓是本地校巴的运营情况控制良好,但即使在监控有力的情况下,警察叔叔依然秉公执法。
第二条是悲剧来的:一路人无视交通规则,横穿马路翻越路中护栏的时候,意外撞上一小车,路人当场死亡。依据交通管理法规,小车需要承担次要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。
看到第一条的时候我觉得很搞笑,撇开新闻为讨好市民而几近哇众选出这个典型不说,来看看这交通准则让人无奈之处。那些丁点大小的小孩看上去就一二年级,毫不夸张地说,一个140斤的猛男可以抵上3个这样的小破孩。装40个猛男不算超载,换成120个小孩的话估计司机以后都甭想开车了。交警叔叔都秉公办事,为的是安全,然而衡量安全的标准却是如此儿戏地依靠车上“限载 40人”的字样。从来就只有无可厚非地对超载货车痛心疾首,却对严重超限的公车视而不见;要求对处罚公正严明,却不要求标准合理合情。
看到第二条悲剧,更多的还是为小车司机感到难受。诚然社会应该以保护弱者为基本人性准则,路人是弱者,因此法律规定无论何种交通事故,司机都不能免责。但对于新闻中的司机又何尝不是弱者?在完全不能避险的情况下跳出一个人,撞坏了车还要赔偿善后的费用,不定还得担心付上刑事责任。在弱者遇上弱者的时候,规则应该保护谁呢?这个话题相信很多人都讨论过,却没有出一个完善的鉴定和保障方案。难道就不能划拨出一个特殊意外交通事故基金,赔偿受难者一方,从而让司机的无辜的不幸归结到社会事故的层面,让全社会来共同承担吗?
交通是命脉,路上演绎的人生镜头和交通规则,其实就是社会的缩影,所反映的也是当地发展程度的完善。这种映射关系显然不是本猪愚笨的脑子能妄想出来的,只是反映在猪脑子中的客观事实而已。 转载 在WindowsMediaPlayer播放多首歌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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